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八项青凝侯淤泥填埋场违规处置淤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及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liuyuna@tj.gov.cn。
附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 刘玉娜, 联系电话: 28468189)
附件: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二十八项青凝侯淤泥填埋场违规处置淤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及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提出异议,并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liuyuna@tj.gov.cn。
附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 刘玉娜, 联系电话: 2846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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