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工作规定,我委修订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自2023年5月1日启用。现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文本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有关工作规定,我委修订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自2023年5月1日启用。现将《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文本印发给你们。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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