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推动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奠定全省房屋市政工作质量安全工作良好基础,坚决稳控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5月16日开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由熊士泊副厅长带队的两个督查检查组,对西宁市和海东市在建建筑工地开展2023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上半年双随机暨春季开复工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组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对西宁市、海东市共计5个区县、2个园区16个在建工程进行了质量安全检查。通过深入建筑工地现场督导、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原材料进场、按图施工、危大工程实施、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当场指出存在的隐患问题,要求参建企业立即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经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复查符合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未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不得擅自施工。此次检查共发现质量安全隐患301项,下发整改通知单12份、停工通知单4份,下发执法建议书3份,约谈企业27家。
熊士泊副厅长在督导检查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排查建筑施工项目,督促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我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责令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两单四表”,对于本次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并持续查找短板弱项和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