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承担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的组织实施,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有效控制投资,规范参考品牌体系建设,拟建立代建项目材料设备品牌库,构建代建项目建筑材料交易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二)代理商申报需提供生产厂商资质文件和厂商授权文件。
(三)申报产品应证照齐全,具备完善的产品生产技术和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有完整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可靠的售后服务体系。
(四)绿色建材认证的材料产品,需提交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未通过绿色建材认证的材料产品不影响入库申报,申报单位需如实勾选相关信息。
二、申报类别
本次材料设备征集类别为墙地砖、门、窗、空调、电梯、水泵、灯具、洁具、防水材料、暖气片、减震隔振设备、高低压配电箱(柜)元器件、开关插座面板、陶土板、石材、乳胶漆、铝方通、厨房设备。
三、申报资料
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方入库申报实行自愿原则,凡有意进入我中心代建项目材料设备品牌库的厂商,均可提出入库申请。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下列资料,将申报资料加盖公章后发送至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nmgdjj@sina.com),文件命名为申报单位名称。
(一)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方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承诺书(见附件2)。
(四)厂商授权代理商委托书(申报单位为代理商时提供,见附件3)。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21日0时0分至2023年7月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以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料提交后一律不可修改,请申报单位在提交前认真检查核对。
(三)公告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五、其他
(一)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出现虚假情形,我中心将不予办理入库。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网上公示。
(二)我中心可根据项目需求,向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入库单位询价,报价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屡次不配合的单位我中心有权将其清除出库。
(三)已入库的材料设备供应方遇同类产品升级或更新换代,应及时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在原有递交资料基础上补充或更换资料。
(四)当入库单位出现下列情形时,我中心将即时予以清除出库:
1. 品牌持有人公司破产的。
2. 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
3. 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
4. 有坐地起价行为的。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自治区代建中心管理要求的。
(五)第一批已申报成功的单位,无需再次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博、王佳、陈婷、赵诣
联系电话:0471-6512637、6525479
附件:1.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方基本信息表
2.承诺书
3.厂商授权代理商委托书(申报单位为代理商时提供)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