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广东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气象局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广东省气象局   

2023年6月2日       

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