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按照《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注册建筑师第十三注册期(2023-2024年)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经有关单位申请,现将符合继续教育登记条件的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备案的继续教学单位有异议,可在2023年7月17日17时前,向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路21号四楼
联系电话:028-63810333
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