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建工〔2018〕37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银行开放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V2.0)API接口的公告》(〔2021〕191号)相关规定,根据银行申请,经核验材料和系统测试,现将已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V2.0)(以下简称实名制平台)对接的银行名单(第六批)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建筑业企业可自主选择本公告公布的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附件:与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V2.0)对接的银行名单(第六批)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