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施工图审查资格申报认定的通告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3号令)《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公示,批准同意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申报的施工图审查资格(名单详见附件),有效期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现予公布。

附件:2023年施工图审查资格申报认定名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日

 

 

附件

2023年施工图审查资格申报认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认定范围

备注

1

大理州设计院有限公司

市政设计二类(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2

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市政设计二类(桥梁工程)

 

3

云南建安昆宁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市政设计一类(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4

云南省玉溪建筑设计院

勘察二类;房建设计二类

 

5

云南世纪阳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房建设计一类

 

6

云南安泰建筑设计管理有限公司

勘察一类;房建设计一类;市政设计一类(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市政设计二类(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风景园林工程)

取消云南正元安泰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审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