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建人函〔2023〕11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厅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指导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玉志  厅长

        任海涛  党组书记

副组长:马国柱  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周善东  党组成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王润晓  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刘明伟  办公室主任

        潘  峰  人事处处长

        李晓军  政策法规处处长

        冯兰成  综合财务处处长

        尹枝俏  行政许可处处长

        史永鹏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处长

        李永刚  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刘  涛  勘察设计处处长

        李  军  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处处长

        王  强  城市建设处处长

        杨建武  城市管理局局长

        娄保来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王春杰  住房保障处处长

        张道远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

        汤  群  物业管理处处长

        麻鹏飞  村镇建设处处长

        王德荣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

        张松涛  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李  煜  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徐  立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金城  执法监察局局长

        徐海东  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主任

        辛  平  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

        王华杰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主任

        戚立强  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联络服务站主任

        李学雷  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张永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院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明伟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晓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厅办公室明确1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该项工作。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处室、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处室、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存档。

五、职责分工

厅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政务公开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重点,拟定和提出政务公开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公文公开属性动态调整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厅门户网站落实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政策法规处负责对厅政务公开事项及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核发布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务服务权责清单等信息,组织开展政策评价,确定厅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人事处负责将政务公开开展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信息化专班负责厅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对厅门户网站栏目进行科学设置与维护。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提出本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领导讲话、会议资料和监督检查等政府信息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落实本处室、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义务,拟定和提出分管行业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并监督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