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函〔2023〕55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阜阳市房屋管理局,亳州市住房发展中心,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3〕215号),现就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我省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指导全省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设置
本次考试继续使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合肥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资格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房地产估价师 |
11月11日 (星期六) |
上午 |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
下午 |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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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 (星期日) |
上午 |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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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