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管理规程》的公告

〔2023〕154号

现批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管理规程》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15/T 3175—2023,自2024年2月1日起实施。原《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管理规程》(DBJ/T03-117-202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负责有关出版、发行工作。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