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长期无法正常运行”(对应省整改任务第三十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提出。联系电话:0851-85360673;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

附件: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贵州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长期无法正常运行”。

整改责任单位

毕节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对松林污水处理厂进行提升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整改措施

1.对松林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问题进行排查,认真核实处理工艺是否符合要求、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运行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建立问题台账,科学制定整改技术方案(2022年9月30日前)。

2.按照问题整改技术方案,完成工艺改造、设备设施更换和维护,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2023年6月30日前)。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松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工艺参数及设备配置进行检测、复核和技术评估,排查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问题,根据排查和技术评估情况,编制了《毕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工艺及设备性能技术评估报告》,制定了松林污水处理厂土建加固工程施工设计图。

2.按照评估报告结论推进存在问题整改,一是完成厂区二沉池、氧化沟、综合楼等8个构筑物加固整改;二是完成进水转换井、进水管路、链条回转式多耙格栅除污机维修等52项设备更换维修。

3.在完成既定整改措施后,持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和问题排查整治,后续完成电力系统升级改造、氧化沟推流器和进水流量计更换等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