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11号)要求,我委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3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及要求
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地在本市且持有国家和本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二、报送流程
(一)年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工程监理企业应于2024年2月28日前登陆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s://jzsctjbb.mohurd.gov.cn,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附件1)扫描件。
(二)月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工程监理企业每月7日前均应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人员就业情况表。
三、报送要求
(一)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统计工作,认真学习《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附件2),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将予以相应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报。不配合统计报表报送、未及时上报统计报表或上报材料出现较大差错的企业将被纳入我委重点监管范围。
(二)统计报表系统供有关企业免费使用,用户可在统计报表系统首页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进行登录和操作。
联系电话:022-23691307-802
技术支持电话:010-88018812、010-88018813
附件:1.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