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2021〕1号)、《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住建科函〔2021〕269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市绿建中心开展了电力双碳中心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认定工作。经建设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该项目符合京津冀协同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T29-204-2021)相关条款及要求,符合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现将项目信息(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3月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均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需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概况
(联系人:黄欣 联系电话:1366339178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