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要求,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建市政项目信息化监管水平。我委开发的“天津市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已建设完成,其中建设工程执法监督和建设项目工地管理模块经测试和完善,已上线启用。为有序推进平台上线运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市区两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可通过建设工程执法监督模块开展日常监督执法工作。
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监管范围内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可通过建设项目工地管理模块项目端注册登录开展施工现场日常管理。
建设、施工、监理等建筑企业可通过建设项目工地管理模块企业端注册登录开展本企业在津房屋市政工程管理。
二、登录方式
市区两级住建部门需通过政务内网(http://172.1.8.126:8008/#/login)注册并登录建设工程执法监督模块。
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过互联网端项目部注册入口(https://szzj.zfcxjs.tj.gov.cn:8088/web-uc-out/#/login?systemCode=tjzl-gdgl-qyd)注册并登录建设项目工地管理模块。各建筑企业可通过企业注册入口注册并登录。
三、工作要求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住建委要高度重视信息化监管启用工作,要加大财政和政策支持,为监督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设备,立即使用建设工程执法监督模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要督促辖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完成监管平台注册使用,督促各项目单位抽调专人成立信息化专班,逐项核对补充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及时通过系统填报项目管理数据信息,专班人员信息和变动情况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备。
(二)加大宣贯培训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要加强信息平台使用的宣贯培训,我委近期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区项目负责人开展建设项目工地管理模块培训,各区住建委要按照培训方案(详见附件)积极与技术服务人员对接,组织本辖区项目集中参加培训,保证7月1日前,各项目能规范使用平台进行项目管理及熟练掌握操作,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管控等物联感知设备要与智慧平台数据联网,确保平台应用和信息共享交换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三)及时反馈建议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要认真对实际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将发现的系统功能缺陷和改进意见及时反馈至技术人员,将根据反馈建议更新完善平台功能。
(四)加强监督检查
我委将对各区住建委工作部署和信息化平台使用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通过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端对各区住建部门执法监督模块使用和各项目工地管理模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未使用、未按要求填报、填报内容与实际不一致等行为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建设项目工地管理平台培训方案
(联系人:张震 政府端联系电话:022-28136000转8807
企业端联系电话:022-28136000转62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