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函注册〔2024〕28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经审核,张华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附件: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审批机构: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人数:2人
序号 |
姓 名 |
企业资质证书号 |
单位名称 |
1 |
张华 |
A132006014 |
常州市规划设计院 |
2 |
黄文欣 |
苏建检字第K005ABCE号 |
扬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