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24〕217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部门,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根据《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方案》《2024年度“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评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对各地推荐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组织专家进行了考评评定。经评定,决定对“青海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期)建设项目和青海省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等9个建筑施工项目授予“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称号,现予以公布(信息公开网址:http://zjt.qinghai.gov.cn),并对获得称号的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2024年上半年“青海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名单.xlsx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