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安顺市紫云县污水收集率仅为3.2%”(对应省整改任务第二十六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提出。联系电话:0851-85360673;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9日
附 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贵州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安顺市紫云县污水收集率仅为3.2%。 |
整改责任单位 |
安顺市委、市政府。 |
整改目标 |
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作,提高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 |
整改措施 |
1.对县城老城区污水管网和供水人口现状开展普查,结合普查结果及时制定老城区管网改造及建设方案(2022年9月30日前)。 2.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县城三期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建设进度,确保2022年6月建成并通水调试,投入正常运行(2022年12月31日前)。 3.实施县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县城排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作,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到2023年底实现污水应收尽收(2023年12月31日前)。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紫云县已完成县城建成区供水人口现状普查和排水管网排查,并以排查的问题为导向,编制了《紫云县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二是2022年6月完成紫云三期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建设安装并开始通水调试,12月完成厂区建设投入运行。有效解决了城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 三是有序推进紫云县雨污分流改造和老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建设,2022年完成污水管网建设39公里,2023年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44公里,均超额完成年度整改建设任务。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5251.5亩,消除61个直排口,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得到有效提升。与2021年1月至12月指标对比,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BOD进水浓度从26.89mg/L提升至83mg/L,污水处理量增加83.65万吨,生活污水收集率在2021年的基础上提升13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