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纳雍县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旮旯河,在岸边形成多条污水带,虽在2017年4月便已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但直至督察进驻仍未解决”(对应省整改任务第三十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9日至7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提出。联系电话:0851-85360151;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9日                

附 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贵州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三十项整改任务:纳雍县大量生活污水长期直排旮旯河,在岸边形成多条污水带,虽在2017年4月便已发现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但直至督察进驻仍未解决。

整改责任单位

毕节市委、市政府

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消除旮旯河沿岸污水带。

整改措施

1.安装处理能力3000吨/天一体化设施,对城区溢流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临时解决生活污水长期直排旮旯河问题(2022年6月30日前)。

2.根据污水排放实际,合理配置处理能力,新建城区污水处理厂,确保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需要(2023年12月31日前)。

3.对城区污水管网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科学编制改造技术方案,推进污水管网改造(2023年12月31日前)。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毕节市纳雍县在城东、城北和新城区采购了处理能力共6400吨/天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投运,其中,新城区处理能力为3000吨/天,设备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安装和投运;城北处理能力为2100吨/天,设备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安装和投运;城东处理能力为1300吨/天,设备于2022年9月30日完成安装和投运。设备出水水质达标,临时解决了生活污水直排旮旯河问题。

2.毕节市纳雍县新建改造处理能力共11000吨/天污水处理厂,其中,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3000吨/天,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5000吨/天,永新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3000吨/天,目前污水处理能力满足需要。

3.毕节市纳雍县已委托第三方单位对城区管网全面排查,最终形成《纳雍县老城区(城东、城北)排水管网排查与检测技术服务成果报告》《纳雍县新城区(含老城区背街小巷)排水管网排查与检测技术服务成果报告》,共排查管网642.05千米,已建立雨污水管网排查登记台账管理,排查发现的混节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2022年7月,印发《纳雍县城镇(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攻坚方案(2022-2024年)》,推进污水管网改造,现已新(改)建雨污管网共64.65千米,其中新(改)建雨水管22.05千米,新(改)建污水管42.6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