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督执法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天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聚焦房屋渗漏、装饰开裂质量通病防治,进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品质,总站定于近期在全市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施装饰装修部位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检查项目在渗漏、装饰开裂质量通病防治方面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工程资料及实体质量。
三、检查安排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自查自纠阶段,第二阶段为总站抽查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各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对本单位在施装饰装修部位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9月份开始,总站将对全市在施装饰装修部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开展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项目责任主体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二)要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自查自纠工作。项目建设单位立即组织对本单位在施装饰装修部位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自查情况形成档案备查。
(三)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全市各级监督执法机构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查项目单位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按照施工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降低质量标准等行为,涉及违法违规的一律严肃查处。
附件:2024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专项检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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