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挂证”专项治理第一批排查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10月31日前,各相关单位应对聘用的全部注册人员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社保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了交叉比对,并向我市推送了第一批“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现将名单发给你们,请结合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要求,尽快完成整改。

自查自纠阶段拒不整改的,进入排查处理阶段后,我委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两部门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要求,对问题单位和问题人员严肃处理。

附件: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挂证”专项治理第一批排查名单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挂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表

      3.联系方式及报送途径

附件:


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挂证”专项治理第一批排查名单.pdf


2.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建筑师“挂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表.xlsx


3.联系方式及报送途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