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做好存量房交易协税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拟在《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第五条产权转移登记中增加购买方多人共有方式与共有情况信息,具体增加内容如下:  

购买方共有方式(乙方为两人以上的需填写该条内容):□【共同所有】□【按份共有】。如约定该房屋不动产权为按份共有,各权利人所占份额分别为      (姓名)占      %、      (姓名)占      %、……)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限为7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反馈相关意见、建议至电子邮箱fdcscglzx@tj.gov.cn。

附件:《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征求意见稿)

附件:


《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