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公布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专项治理第二批排查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社保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了交叉比对,并向我市推送了“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主要涉及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多家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异常、公积金缴存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多家单位缴存公积金等问题。现将名单公布,请相关单位、人员结合比对信息,实事求是对执业资格注册和劳动关系情况进行排查,主动整改“挂证”行为。

“挂证”专项整治已进行全面排查阶段,后续我委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送的新一期“挂证”名单开展排查,对存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许可权限,撤销或者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附件:1.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专项治理第二批排查名单

      2.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


1. 注册建造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xls


2.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