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9号
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11〕816号)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B32/T 3964-2020),我厅组织完成了一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的评定工作。经评审、公示,核定“浙大网新人工智能产业园A-02南塔楼”等311个项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级,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日
〔2024〕第9号
根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建科〔2008〕80号)、《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11〕816号)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DB32/T 3964-2020),我厅组织完成了一批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的评定工作。经评审、公示,核定“浙大网新人工智能产业园A-02南塔楼”等311个项目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等级,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