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公告

〔2024〕172号

现批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15/T 3801-2024,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原《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3-27-2017)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内蒙古工业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