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推进实施《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通知》,支持指导各地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要求

试点支持的对象为已建成运营、实施按效付费的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试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具体要求包括:(1)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明确了雨污分流要求,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规划管控实施;(2)项目所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3)基本建立厂网一体化及按效付费机制,项目所在地政府已出台按效付费改革文件或已签订按效付费协议;(4)管网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完善,建立完善污水管网功能性验收、工程建设档案移交归档等制度并严格落实;(5)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达到100mg/L以上;(6)污水处理厂外水量较2022年减少20%以上。

二、试点范围期限

2024年省级财政支持2个试点项目,试点期限为2024年-2025年。

三、补助标准和资金支持范围

(一)财政补助标准。省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对每个试点项目所在县(市、区)给予1000万元定额奖励,2024年先行预拨,待2025年底试点结束后根据绩效评估验收情况开展资金清算。

(二)资金支持范围。奖励资金用于试点项目中政府负责的管网建设改造、错混接和缺陷整治,加装智能感知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更新等。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日常运转和与支持方向无关的支出。

四、遴选程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确定试点项目名单,综合考虑城市工作基础、工作方案成熟度、资金匹配度等因素,并适当向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提升明显的区域倾斜。

(一)组织申报。有符合条件项目所在县(市、区)住建(城管)、财政部门对照试点工作要求,组织编制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报市州住建(城管)、财政部门;市州住建(城管)、财政部门择优推荐1个项目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二)评审推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工作方案进行现场评审、打分,排名前列的项目进入推荐名单。

(三)公示公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财政厅对试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试点项目。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城管)、财政部门应联合行文申报,填写《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编制《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并根据《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绩效目标表》(附件3)制定本项目试点工作各项绩效目标。

(二)市州住建(城管)、财政部门对申报县(市、区)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联合推荐意见(填报附件1),并于2024年9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三)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申报地区应紧扣要求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避免委托中介机构“编本子、讲故事”,印制豪华材料文本等情况,切实减少申报工作相关支出。申报材料仅需发送电子版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指定邮箱,并同时上传至湖南省智慧排水与污水处理信息系统。

(四)请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有关申报材料,并对报送内容真实性负责,对不按要求报送或申报内容明显不实的地区,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日常监督。试点项目所在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照绩效目标,全面完成试点任务。有关市州住建(城管)、财政部门对试点县(市、区)要建立日常跟踪及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将试点任务落实、项目实施进度、存在问题及经验做法等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二)开展绩效评价。试点期内,试点项目所在县(市、区)应根据工作实施方案以及设定的绩效目标,每年开展绩效自评,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将适时对试点建设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奖补资金进行清算,并视情况予以奖惩。

(三)抓好宣传引导。试点项目所在县(市、区)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深入宣传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各方参与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联系方式:

1.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徐碧波

电话:0731—88950071

邮箱:hncjc405@163.com

2. 湖南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曾晶

电话:0731—85165083

邮箱:hncztjjc@163.com

附件:1. 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项目申报表

     2.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3. 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9月18日

附件1

城镇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项目申报表

推荐市州:

申报项目

**县(市、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项目

现行排水与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是否符合规范标准以及文件要求,是否明确了雨污分流要求,项目实施是否落实到位。

是£    否£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是否存在黑臭水体。

是£    否£

厂网一体化及按效付费机制建立情况。

污水处理质效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说明。

2024年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外水量较2022年减少情况,用具体数据说明。

介绍污水管网建设质量监管体系, 

重点说明管网功能性验收、工程建 

设档案移交归档等制度落实情况。

申报地区住建(城管)、财政部门意见

申报地区住建(城管)部门:

盖  章

年   月   日

申报地区财政部门:

盖  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市州住建(城管)部门: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州财政部门: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