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涉嫌“挂证”问题处理意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近日,我委印发了《关于公布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专项治理第三批排查名单的通知》,经排查,刘鹏等306人涉嫌存在“挂证”问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违规“挂证”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拟撤销相关人员注册许可,三年内不予注册,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许可权限的,将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做出处理。

上述处理意见公示期为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2日。公示期间,相关注册人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注册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等向我委提出申诉,其中注册在滨海新区企业的注册人员,向属地住建部门提出申诉(申诉地址详见附件2)。逾期未申诉,或者无法提供正当申诉理由的,我委将按上述公示意见进行处理,其中属于滨海新区许可权限的,由属地住建部门函告行政审批局进行处理。

附件:1.涉嫌存在“挂证”问题人员名单

      2.申诉地址

附件:


1.涉嫌存在“挂证”问题人员名单.xlsx


2.申诉地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