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对象县(市、区)名单的公示

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4月7日会同省财政厅,经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对各州(市)推荐参加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申报的县(市、区)进行了评选。现将拟获得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的县(市、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4月22日。如对公示的县(市、区)有异议,请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0871-64322363(兼传真);省财政厅,0871-63957303(兼传真)。

电子邮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408985436@qq.com;省财政厅,ynczfcy@163.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红塔东路3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318室;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云南省财政厅综合处

 

附件:云南省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的县(市、区)名单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云南省2024年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支持的县(市、区)名单

 

1.保山市隆阳区

2.文山州砚山县

3.玉溪市华宁县

4.昭通市巧家县

5.昆明市盘龙区

6.西双版纳州勐腊县

7.临沧市永德县

8.红河州个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