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科和重大科研平台基础建设(南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燃气报警器强排风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2.项目编号:CEITCL-NM-CZHW-250801。
3.标包划分:本项目按1个标包进行划分。
4.预算金额:58272.00元。
5.采购内容:燃气报警器强排风系统设备及安装(以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清单为准)
6.服务期限/供货期/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毕并送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2日00:00:00至2025年08月14日23:59:59(北京时间)。
2.方式:须在公告期内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成连页PDF,发送至z159357266@163.com邮箱中,资料提供齐全有效的即可获取采购文件,资料不全不予接收。
(1)填写项目登记表;
(2)提供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3.售价: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5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釆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建设大厦20层
联 系 人:杨博、周昱、王佳、陈婷、赵诣、常智慧
联系电话:0471-561703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5号兴业成大厦10楼
联 系 人:苏娴、蒿鑫、唐燕娇
联系电话:0471-3468975
电子邮箱:z159357266@163.com
附件:项目登记表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