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等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建管〔2025〕30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为培育一批掌握智能建造核心技术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企业,推进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智能建造技术服务试点企业、建筑机器人辅助劳务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守法,近三年或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满足以下相应条件的企业:

(一)智能建造试点企业

1. 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

2. 实施过2个及以上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二)智能建造技术服务试点企业

1. 具有自主研发的智能建造相关数字化平台、设备仪器、智能装备或建筑机器人等核心技术产品(至少一种);

2. 服务过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应用智能建造技术。

(三)建筑机器人辅助劳务试点企业

承揽过2个及以上工程项目的建筑机器人辅助劳务施工作业。

企业可同时申报以上三类试点企业。

二、时间安排

企业申报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

设区市初审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11日。

三、申报程序

1. 企业申报。企业通过“江苏省智能建造管理服务平台(测试)”(网址:http://prov_plat.zyfszkj.com:10031)(以下简称“江苏智建平台”)注册登录,录入基本信息,提交相应类型试点企业申报表(附件1-3)、典型案例、试点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系统操作手册在平台首页下载。

2. 初审推荐。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江苏智建平台”对注册地为本市企业的账号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导出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章后于11月11日17:00前通过“江苏智建平台”报送我厅。

3. 确认公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试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遴选,经公示后公布2025年江苏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智能建造技术服务试点企业、建筑机器人辅助劳务试点企业名单,试点期限为2年,我厅将通过“江苏智建平台”对试点企业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四、支持举措

1. 支持试点企业申报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等。

2. 支持试点企业取得的智能建造科技成果申报省科学技术奖等科技类奖项、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产品等。

3. 支持试点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申报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试点企业智能建造研发应用贷款项目纳入“江苏智建贷”贴息需求重点征集范围。

申报政策咨询电话:025-51868828;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8451139227。

附件:

1.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申报表

2.智能建造技术服务试点企业申报表

3.建筑机器人辅助劳务试点企业申报表

4.试点企业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苏建函建管〔2025〕308号.doc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