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鼎恒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人)名称:深圳市鼎恒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67002650

  2025年4月21日,由你单位参建的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改造升级项目发生1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025年5月7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你单位和有关工程项目进行复核,发现你单位存在的问题如下:1.未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性不强且相关资料编制依据使用的为其他省的法规。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完善,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兼任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管理层级不清。3.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形,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中内容与特种作业人员证件信息不一致。4.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未提供近两年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5.无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未提供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6.无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未提供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上事实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请暂扣涉及亡人事故等5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及附件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三)、(五)、(六)、(九)、(十)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5年7月23日向你单位发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5〕165号),你单位7月23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自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执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若你单位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