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及成果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大邑县博物馆建设项目(土建部分)等10项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嘉陵城乡融合发展路网建设(一期)项目等9项申报示范工程应用成果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组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9月22日~9月26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诉、投诉材料,个人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我厅建筑管理处。联系电话:85534792,电子邮箱:344614530@qq.com。

附件:1.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评审意见

   2.申报四川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意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