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公示〔2015〕4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128号令)和《山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晋建建字〔2004〕288号)、《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晋建建字〔2007〕447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4月审查的山西杰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16家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资料审查意见、山西吉通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等34家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资料审查意见、杨瑞斌等1377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首次)申请审查意见、宫兰青等646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延期)申请材料审查意见、闫长松等126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延期)申请材料审查意见,申请材料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若有异议,企业应在2014年5月7日前由初审部门将企业申诉材料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处。特此公示。
联 系 人:贺荟锦 李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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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