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审许公告字〔2021〕24号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补充通知》(晋建审函字[2007]37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次利平等597人符合“三类人员”(证书变更申请)安全生产考核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附件-符合“三类人员”(证书信息变更)安全生产考核条件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9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