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建筑材料行业协会,深圳市建筑产业化协会,省有关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单位:
为推动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厅于2018年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先后认定了三批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上述文件将于今年底到期,为做好实施评估和修订工作,现就上述文件有关内容的修订征求你们意见。请你们结合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于2021年4月15日前报送我厅科技信息处(电子版请发邮箱zjt_kxc@gd.gov.cn)。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粤建科〔2018〕20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