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竞选公告

代建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竞选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代建中心)负责代建的疾控中心项目、康复中心项目、精神卫生中心项目、代建项目A、四医院新建传染病房楼项目、代建项目B、党派办公楼项目、示范性养老公寓项目、中医医院项目、美术馆建设项目、文保中心项目、新华文化物流基地项目已具备竞选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的,现进行公开竞选。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分为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及实施水土保持监测。

一、项目概况

1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1.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4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7.49万立方米(挖方3.94万立方米,填方2.52万立方米,借方3.55万立方米,弃方1.42万立方米)。

1.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郊机场路北,现内蒙古第四医院院内。

1.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2万元,水土保持监测5万元。

2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2.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9公顷。

2.2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院内。

2.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2万元,水土保持监测5万元。

3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

3.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01062平方米,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9.2万立方米,填方总量7.2万立方米,外弃土2万立方米。

3.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东北,110国道南侧,新城区塔利村西侧。

3.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3万元,水土保持监测7万元。

4  代建项目A

4.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87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9.26万立方米(挖方9.63万立方米,填方0.8万立方米,弃方8.8万立方米)。

4.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4.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3万元,水土保持监测5万元。

5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新建传染病房楼建设项目

5.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4.9公顷。

5.2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院内。

5.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4万元,水土保持监测6万元。

6  代建项目B

6.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34公顷。

6.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6.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论证报告9万元,水土保持监测14万元。

7  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办公楼工程

7.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0.9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64万立方米(挖方2.38万立方米,填方0.26万立方米,弃方2.38万立方米)。

7.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以南,新世界家园以东。

7.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监测2万元。

8  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养老公寓建设项目

8.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9.99公顷。

8.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站东路以西,惠民街以北,额尔敦街以南,阿荣路以东。

8.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监测7万元。

9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院医技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9.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4375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3.82万立方米(挖方3.82万立方米,填方0.22万立方米,弃方3.6万立方米)。

9.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自治区中医医院现址院内。

9.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监测5万元。

10  内蒙古美术馆建设项目

10.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4.35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0.25万立方(挖方8.98万立方米, 填方7.06万立方米,弃土4.53万立方米)。

10.2建设地址:如意总部基地原TCL电视机厂地块内,新华东街南侧、二环路东侧、白云路西侧、正泰家园北侧。

10.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监测7万元。

11  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项目

11.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33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4.26万立方(挖方7.13万立方米, 填方5.73万立方米,弃土1.4万立方米)。

11.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总部基地新华东街南侧、二环路东侧、白云路西侧、二纬路北侧。

11.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监测5万元。

12  内蒙古新华文化物流基地建设项目

12.1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100亩(永久占地),工程土石方挖方总量7.3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0万立方米,外借3万立方米。

12.2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黄合少镇西讨速号村,S102省道西侧,规划道路以南。

12.3最高竞选限价:水土保持监测7万元。

13  服务期:

13.1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2个月,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之日止。

13.2开展水土保持监测:2个月,即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回执之日止(在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顺延)。

14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标包划分

1  第一标包:代建项目B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养老公寓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中医院医技及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内蒙古新华文化物流基地建设等三个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2  第二标包: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代建项目A、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新建传染病房楼建设等五个项目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代建项目B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3  第三标包: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康复中心建设项目、代建项目A、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新建传染病房楼建设等四个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4  第四标包: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迁建项目、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办公楼工程、内蒙古美术馆建设项目、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名城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四个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5  竞选单位可以同时参与四个标包的竞选,但只能中选一个标包。

6  项目水土保持论证报告的编制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服务竞选活动。

三、采购服务范围

1  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论证报告(报告格式、内容要符合水土保持标准要求,形成完整资料),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2  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方案及过程中的监理、监测,形成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报告格式、内容要符合水土保持标准要求,形成完整资料),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和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以及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报备等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竞选单位须符合的要求

1  竞选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  竞选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竞选单位在监测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并符合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

4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每年承揽过一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金额无要求)。

注:近五年是指2016年至2020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竞选报名

1  本次竞选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和获取竞选文件,竞选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nmgdjj@sina.com),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自治区代建中心将竞选文件回复至竞选单位邮箱。

2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资料:报名时竞选单位须提交下列加盖竞选单位公章的材料扫描件。

(1)介绍信一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4)近五年每年承揽过的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合同,每年一份,共五份。

六、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  递交竞选申请文件时间:

1.1第一、二标包:2021年11月8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

1.2第三、四标包:2021年11月9日上午8时00分-9时00分;

1.3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递交竞选申请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楼大厅。

七、竞选报价要求

1  合同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  费用支付方式: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完成,取得相关部门报备回执后按照财政厅支付流程一次性付清。如财政厅迟延拨款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3  报价依据:竞选单位结合竞选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采购服务范围、市场竞争、工作周期、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4  本次竞选设有最高竞选限价。

八、竞选公告发布时间与媒介

1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4日。

2  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九、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李帅、杨博、王佳、赵诣、英吉纳西

联系电话:0471-5183538/6512637/6237025

附件:介绍信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           

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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