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住房发展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1〕422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我省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指导我省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安徽省建设干部学校(省住房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设置
资格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名称 |
房地产估价师 |
11月13日 (星期六)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
下午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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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 (星期日) |
上午 9:00-11:30 |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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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4:00-16:30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