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教发展函〔2024〕197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教发展函〔2024〕198号)批准建设,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最高竞标限价:480000元,其中医院80000元;学生公寓400000元。

3.服务范围:

(1)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的选定工作。在选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后,招标代理机构应服从其管理,积极配合开展项目相关工作。

(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内限额以上及以下所有工程、货物及服务所涉及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的招标代理业务。

属于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属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必须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施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参照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设计任务书;招标前期准备策划;发包人要求;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发布招标文件;组织答疑、开标、评标;参与评标结果审查;协助招标人组织开展复评;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异议受理、处理;配合投诉处理;发放中标通知书;各类备案和其他相关工作。

(3)对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标或采购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件、资料的制作,资料的汇总、报送等。

4.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建市〔2010〕8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展法规〔2017〕1606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建市〔2024〕70号)等相关规定。

5.服务期:自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所有招标及采购工作完成之日止。

6.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5.供应商或其相关人员被行政机关认定或被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查实存在行贿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

6.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承诺书(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获取方式:登录内蒙古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mengzhuwang.com/),注册后点击本项目采购信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支持电话:15548852166。

2.获取时间:2025年7月19日00:00:00至2025年7月25日23:59:59。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

2.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登录内蒙古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mengzhuwang.com/),在首页的“交易信息”栏中点击本项目采购信息上传响应文件(PDF版)。技术支持电话:15548852166。

电子版响应文件为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扫描后的PDF版。

3.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北方人才服务中心3楼面试6室。

4.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2025年7月29日10时00分。

6.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北方人才服务中心3楼面试6室。

7.采购人邀请本采购项目所有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时,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

五、公告发布媒介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内蒙古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20楼

联 系 人:杨博、周昱、常智慧、王佳、陈婷、赵诣

联系电话:0471-6512637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