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四川省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工作,根据《四川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第五注册期(2022-2024年)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有关单位申请,现将符合继续教育登记条件的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申请继续教育单位的单位有异议,均可向四川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
联系电话:028-63810333-4
附件:四川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第五注册期(2022-2024)继续教育单位登记名单
四川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