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相关区住建委在核查中发现,天津君强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不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已向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天津君强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已于2023年7月25日在官网进行了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天津君强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持有的相应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相关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纸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
附件:撤回企业资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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