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2023年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住建发〔2022〕2号)相关规定,我委于2023年12月29日对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评出了信用分值及等级,并通过我委网站公开了信用评价结果。日前,依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考核,对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进行动态评价,数据归集日期以2023年12月29日为基准,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处书面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王皓          联系电话:18622976188

附件:2023年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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