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大同县峰峪乡10万千瓦风电场工程选址的公示(第9号)

晋建规公示字〔2015〕9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对大同县峰峪乡10万千瓦风电场工程的选址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和拟选址方案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xj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建议表》于2015年5月29日前传真至0351-3070482或发电子邮件至sxu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大同县峰峪乡10万千瓦风电场工程

  北京国润天能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拟在在大同县峰峪乡和许堡乡境内建设大同县峰峪乡10万千瓦风电场工程。该工程包括5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和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工程的总装机容量100MW,风电场场址范围面积约79平方千米,永久用地约3.07公顷。风电场场址范围大致为:风电场四至范围为,北起峰峪乡小王村,南至峰峪乡路家岭村,西起峰峪乡东浮头村,东至许堡乡柳峪村。升压站选址于风电场的中部偏西北、峰峪乡小王村南约1600米处。

 

  联系电话:0351-3580082

  监督电话:0351-3580084

 

  附件:公众意见建议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