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许公示字〔2015〕26号
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有关建设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太原明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等8家建设类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审查意见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至2015年6月5日,请有关初审部门及时通知企业查阅。企业若对审查公示意见有异议,请于2015年6月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述、说明材料(格式附后),并由初审单位统一上报我厅综合处(政务大厅);公示意见中需对有关证件、证书原件核查的,也统一送政务大厅受理后按有关程序移送相关处室办理。请有关初审部门、企业按要求申述说明,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1-3580299 3580105
监督电话:0351-3580182
附件: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新设立)2家
2.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新设立)1家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公示意见(新设立)1家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新设立)1家
5.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公示意见(新设立)3家
6.申述说明材料格式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