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A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区‘物业+养老’模式探索与发展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广西银保监局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我厅非常赞同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推进我区“物业+养老”模式的发展,目前正在探索推动这一模式的具体措施和相关经验。
一、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物业+养老”现状及政策引导
目前,我区物业服务行业的“物业+养老”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只有少数的物业服务企业有涉及养老服务方面的尝试,但效果并不明显。主要原因是:物业服务企业是依据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服务,如需增加养老服务,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员队伍,这对于作为微利行业的物业服务企业来说是较大的压力。此外,目前我区物业服务市场尚未形成良性的“质价相符”的物业费调价机制,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费收费标准低、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低、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一直是困扰行业发展的难点,企业对新拓展服务内容保持慎重的态度。因此,推行“物业+养老”,必须由政府出台政策扶持并引导,最关键是在资金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这需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等有关部门共同商议和研究。
二、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
202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盘活小区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推进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为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指导方向。为落实《意见》要求,2021年6月11日,我厅召开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鼓励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探索建立“物业+养老”经营模式,拓宽经营渠道。7月2日,我厅指导广西房地产业协会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行业大会,邀请了国内有经验的养老机构就物业管理与居家养老融合的模式进行了分享。
三、智慧小区试点建设
2020年,我厅研究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智慧小区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智慧小区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并于年底完成意见征集工作,目前相关文件正在修改完善中。智慧小区试点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智慧信息服务系统,小区住户可通过智能终端获取个性化信息服务。
然而,智慧小区信息平台的电子商务功能仅限于整合小区周边的居家服务商家、公立医疗、教育机构等信息资源并提供网上交易。要做到提案中“创新建设全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成集数据信息处理、业务综合管理、服务运行管理‘三位一体’的‘互联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等要求,需要纳入智慧城市的统筹建设及全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等单位牵头的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机制下,建立完整的服务信息平台,为智慧小区的服务系统提供接口和更丰富的应用空间。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地探索“物业+养老”模式,同时,将联合相关厅局,共同开展“物业+养老”模式的调研工作,逐步推进住宅小区的养老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物业和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