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066号提案答复的函

分类: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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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艺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中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搭建的提案”,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自治区财政厅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支持我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方案中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搭建的建议我们已经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广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桂建城〔2019〕21号),明确了各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目标及要求,要求各市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排查,同步建立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为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打下的基础。

(一)管网排查及GIS系统建设运用情况。2019年以来,各市大力推进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排查工作,逐步建立城市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22个设市城市中(不含横州、平果市,下同),南宁、防城港、钦州等8个市已完成管网排查,柳州、梧州、北海等14个市正在开展管网排查工作。同时,南宁、桂林等13个市已建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主要运用于城市排水管网运维管理、排水许可核发及后续管理,以及排水户接驳口登记等,有效辅助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19年至2020年,经过我厅大力争取,全区22个设市城市的管网普查项目获得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中西部提质增效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300万元,按照资金分配原则及标准,结合各市建成区面积大小实际,每个市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00-300万元不等,助力全区各市开展管网排查及GIS系统建设。

(三)落实排水许可审批制度。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目前各市均已落实排水许可审批制度。南宁、桂林、贺州、东兴等市已利用建成的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进行排水许可核发,协助后续排水管网运维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我厅将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加快推进排水管网排查与检测工作,逐步建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GIS)系统,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同时,积极指导各市加强管网养护队伍力量建设,推进“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营管理,全面提高管网养护管理水平。

(二)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为契机,加快编制《“十四五”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五年工作总体方案(2021-2025年)》,建立并逐步完善以5至10年为排查周期的长效机制和费用保障机制,确保系统信息数据的准确性。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