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区共设14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从业人员1408人,其中,在编人员783人,非在编人员693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负责对本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全区新开户单位7661家,净增单位4359家;新开户职工36.77万人,净增职工7.81万人;实缴单位6.03万家,实缴职工310.55万人,缴存额528.7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79%、2.58%和11.26%。2020年末,缴存总额3931.7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54%;缴存余额1357.42亿元,同比增长10.45%。

(二)提取:2020年,全区有136.6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00.3亿元,同比增长11.6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7%,比2019年增加0.28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末,全区提取总额累计2574.32亿元,比2019年末增加18.41%。

(三)贷款。

⒈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全区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35万笔275.3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76%和30.51%;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7.75亿元。

截至2020年末,全区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0.11万笔1929.95亿元,贷款余额1240.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0.1%、16.64%和15.6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1.37%,比2019年末增加4.09个百分点。

2020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共支持职工购建房885.5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47%,比2019年末减少0.12个百分点。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3.28亿元。

⒉异地贷款:2020年,全区共发放异地贷款1278笔4.66亿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0.83亿元,异地贷款余额41.7亿元。

⒊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全区共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974笔27985.62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11.53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978万元。截至2020年末,全区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388笔18.9亿元,累计贴息7832.33万元。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2020年,全区住房公积金融资23.95亿元,归还15.06亿元。截至2020年末,全区融资总额累计49.83亿元,融资余额20.56亿元。

(六)资金存储:2020年末,全区住房公积金存款172.46亿元。其中,活期16.7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9.18亿元,1年以上定期91.4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5.1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全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1.37%,比2019年末增加4.0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42.86亿元,同比增长13.63%。其中,存款利息5.67亿元,委托贷款利息37.18亿元,国债利息0元,其他0.01亿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全区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23.1亿元,同比增长18.61%。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0.38亿元,归集手续费0.24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41亿元,其他1.07亿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全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9.77亿元,同比增长8.32%;增值收益率1.53%,比2019年减少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25亿元,提取管理费用3.92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6亿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65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4亿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56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3.98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费用支出4.87亿元,同比增长61.79%。其中,人员经费1.27亿元,公用经费0.21亿元,专项经费3.4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03亿元,逾期率0.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8.51亿元。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全区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37%,国有企业占22.73%,城镇集体企业占1%,外商投资企业占3.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6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82%,灵活就业人员占0.9%,其他占2.4%。按收入统计,中、低收入群体占98.16%,高收入群体占1.84%。

2020年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68%,国有企业占16.48%,城镇集体企业占0.72%,外商投资企业占4.8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灵活就业人员占5.4%,其他占4.36%;中、低收入群体占99.43%,高收入群体占0.57%。

(二)提取业务。全区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5.5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0.05%,租赁住房占6.21%,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占0.1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2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95%,其他占1.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群体占97.47%,高收入群体占2.53%。

(三)贷款业务。

⒈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42%,90-144(含)平方米占73.29%,144平方米以上占12.29%;购买新房占81.0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2.91%),购买二手房占18.1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81%;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1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1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6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27%,30岁-40岁(含)占42.03%,40岁-50岁(含)占21.37%,50岁以上占5.33%;首次申请贷款占88.97%,二次申请贷款占11.03%;中、低收入占98.29%,高收入占1.71%。

⒉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0年末,全区有住房公积金试点城市3个,试点项目4个,贷款额度2.26亿元,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可解决1993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所有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4.6%,比2019年增加9.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政策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助力企业和职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2020年2月2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桂建发〔2020〕2号);3月17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建金管〔2020〕3号),明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时间。要求各地分级分类为企业提供缴存服务,简化缴存业务办理流程,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缓缴补缴业务的受理和审批,压减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流程,对企业和职工受疫情影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认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结果等证明材料,要适度从简,灵活运用承诺审批制,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在整个阶段性政策支持期间,全区共有1323个企业办理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缓缴金额共计9.48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阶段性运营成本,释放流动性资金,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稳定和提振企业信心、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共对2416名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作逾期处理,涉及贷款余额5.61亿元;柳州、桂林、贺州等城市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为4282名职工增加租房提取额1115.4万元。阶段性政策到期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继续做好帮扶企业工作,跟踪评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全区企业恢复正常缴存情况,帮助企业提高复工率。截至2020年底,在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帮助下,已有1261个受疫情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恢复正常缴存,恢复正常缴存企业的比例达到95.31%。

(二)2020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全面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业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精神,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建立健全符合广西灵活就业人员特点的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机制,2020年7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的通知》(桂建金管〔2020〕8号),提出扩大制度覆盖范围、降低贷款门槛、加大租房支持力度、建立鼓励机制、设立缴存积分制等五项改革创新举措,并在南宁、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河池等六个城市试点推行,以点带面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对自愿缴存人员缴存、提取、贷款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参缴人员的获得感。同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强化督促考核,一是把推动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纳入自治区层面的绩效考评内容;二是把推动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列入2020年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目标,督促指导各地深入推进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截至2020年底,全区参加自愿缴存人员共计2.49万人,归集金额2.41亿元,累计为2382名自愿缴存人员(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08亿元。广西开展自愿缴存五项改革创新举措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2021年2月的建设工作简报进行专题报道。

(三)2020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⒈开展年度监督和考核。2020年6-9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实际,重新梳理、调整审计工作内容,通过政府采购,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检查的方式,对全区14个公积金中心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情况开展审计监督。针对审计发现的制度建设、政策执行、业务管理、资金运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监督检查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2020年10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委托审计模式在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化培训班上获经验推广。此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自治区财政厅完成了对各公积金中心2019年度业务和管理情况的考核,并联合印发考核通报,全面、客观地评价各公积金中心业务发展和管理情况;印发了2020年度考核指标,引导和促进各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

⒉强化电子稽查工作。2020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查工作要求,按月督促各公积金中心用好电子稽查工具对业务系统进行巡检,按季度抽选部分公积金中心进行实地指导;每月及时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历史业务数据清理,补齐基础数据缺漏,进一步完善电子稽查工作机制,加强风险隐患问题整改力度,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预案,不断提高风险防控水平,监管效率明显提高。截至2020年底,经电子稽查工具检测,全区发现疑点总量较2019年12月下降83.69%,各地业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新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初步建立。

(四)2020年服务改进情况。2020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大力提升全区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通过强化住房公积金业务“简单办、方便办、加速办、网上办、就近办”,指导各地大力推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助力优化广西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减证便民。通过取消群众填写提交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纸质申请表,全面推行业务办理表单签字确认制,提高群众办事便利度,取消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报告要件,减轻群众获得贷款成本负担,缴存业务可实现“零材料”“零见面”办理。二是全面实行贷款业务联办。全区14个设区市全部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模式,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公积金贷款受理至抵押办结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三是业务流程再优化。认真贯彻落实广西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开办要求,全区14个设区市全部实现新设立企业同步完成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缴存新模式,为新设立企业提供一站式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服务。企业设立登记即办结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经验做法,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一省一案例”,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四是实现跨省通办、同城通缴通取。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0〕53号)要去,积极转变服务理念,指导14个设区市在2020年底前全部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三项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同时,全区住房公积金实现同城通缴通取,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五)2020年信息化建设情况。2020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继续推进全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一是全面建成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指导各地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验收要求开展平台建设,于2020年底实现全区15个公积金中心(分中心)全部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综合服务平台验收,为推动我区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积极推进信息交换与共享,持续推动全区各公积金中心接入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区住房公积金行业数据共享、各相关政府部门数据的跨部门共享,各公积金中心可直接获取工商登记信息和民族婚姻信息,为各地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材料提供数据支持。

(六)2020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2020年,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国家级“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及地市级“青年文明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保留国家级“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省部级“青年文明号”;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全国共有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部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有24个集体和个人获得地市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

附件:各公积金中心(分中心)业务发展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财    政    厅   南宁中心支行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各公积金中心(分中心)业务发展情况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中心

(分中心)

名称

缴存

提取

个人贷款

试点项目贷款

国债余额(万元)

资金

运用

率(%)

增值收益

实缴

人数

(万人)

缴存总额

(万元)

缴存余额

(万元)

期末个人

提取总额(万元)

发放总额

(万元)

贷款余额(万元)

个贷

(%)

逾期

(‰)

发放总

额(万元)

贷款余额

(万元)

逾期率

(%)

增值

收益

(万元)

增值

收益

(%)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4.385

7811445.88

2678090.98

5133354.9

3239597.06

1979568.68

73.92

1.50

11000

0

0

0

73.92

33687.9

1.32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25.28

5039601.6

1660896.17

3378705.43

2223775.93

1443574.79

86.92

0.80

0

0

0

0

86.92

22562.68

1.40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5.05

5120995.19

1543972.29

3577022.9

2338401.858

1497118.28

96.97

0.90

10088.98

0

0

0

96.97

23735.23

1.61

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2.11

4211824.54

1481473.65

2730350.89

2554907.91

1453654.31

98.12

0.10

0

0

0

0

98.12

22072.96

1.55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4.62

1619929.68

576935.74

1042993.94

987391.09

583523.77

101.14

0.00

0

0

0

0

101.14

6945.99

1.27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06

1257024.99

479540.04

777484.95

713130.32

469892.29

97.99

0.20

0

0

0

0

97.99

7897.58

1.75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63

851612.86

288093.4

563519.46

387871

266898.58

92.64

6.20

0

0

0

0

92.64

3995.91

1.54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5.04

1456174.7

558250.9

897923.8

764097.87

543547.78

97.37

0.20

0

0

0

0

97.37

8854.51

1.69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5.94

1519763.73

530425.07

989338.66

695473.6

452649.36

85.34

0.00

0

0

0

0

85.34

7423.47

1.45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2.13

2431317.87

997215.93

1434101.94

1342525.65

960287.72

96.30

0.00

0

0

0

0

96.30

15670.73

1.64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8.94

2464239.15

852194.65

1612044.5

1153706.75

829596.65

97.35

1.20

1500

0

0

0

97.35

13725.63

1.67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37

1071951.69

427170.5

644781.19

692209.97

448840.82

105.07

0.20

0

0

0

0

105.07

7542.29

1.88

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6.39

1988722.3

701111.48

1287610.82

1007111.76

670555.75

95.64

0.10

0

0

0

0

95.64

12776.74

1.90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08

1326301.39

405247.72

921053.67

570867.59

359690.09

88.76

0.60

0

0

0

0

88.76

5676.07

1.48

崇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0.52

1146543.04

393626.6

752916.44

628420.4

443613.45

112.70

3.20

0

0

0

0

112.70

5089.09

1.41

合计

310.55

39317448.6

13574245.12

25743203.49

19299488.76

12403012.32

91.37

0.80

22588.98

0

0

0

91.37

197656.78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