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反馈意见(问题六) 整改工作验收情况的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2017年全区河流断面Ⅰ-Ⅲ类水质较2016年下降4.1%。

二、整改责任及措施

(一)责任单位:各设区市党委、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涉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职责的整改措施:

督促指导各设区市全面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城镇污水收集率,对城市建成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分批进行改造。2019年底前,全区除南宁市以外,其余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均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0年底前,南宁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20年,南宁、柳州、桂林、北海4市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均达到100%,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总体分别达到85%、95%左右。

三、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区除柳州市以外,其余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南宁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已达到整改要求。柳州市城市建成区内4座污水处理厂利用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开展提标改造项目建设,受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贷款流程进展缓慢,导致项目进展滞后。2020年下半年,柳州市通过调整污水处理工艺方案,将出厂水常规指标控制在一级A排放标准之内,出水水质稳定达标。2020年,在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年度综合考核中,柳州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国第1位。

2020年,全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95%,县城污水处理率超过85%,已达到整改要求。

四、验收情况

2021年2月1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查验收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水污染防治问题六)整改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验收组认为,相关整改措施已落实,佐证材料详细真实,达到整改验收销号的要求,一致同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水污染防治问题六)整改工作通过自查验收。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1-2264310。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