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我区数字 家庭试点城区名单有关工作的通知

编号:20211438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精神和试点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住宅供给侧改革,统筹推进数字住宅高质量发展,提升数字家庭产品消费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面向全区征集数字家庭试点城区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市所辖城区新建和既有的住宅、社区,以城区为申报主体,每市申报一个数字家庭试点城区。

二、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8月20日。

(二)申报方式:各市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积极参与,自愿申报。

三、申报条件

各市应对所辖城区基础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明确新建和既有的住宅、社区基本配套建设有较为完善的通信基础设施,满足数字家庭相关设施、产品的设置条件。具体可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

四、工作要求

开展数字家庭试点建设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家庭试点建设工作,拟申报数字家庭试点的设区市,应先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所辖区域的数字家庭试点建设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我厅提交申请报告。我厅收集汇总各市申请报告后,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实,确定申报数字家庭试点建设的城区名单。

联系人:康勇,周伟庆;联系电话:0771-2260359;

邮箱:gxbzdec@163.com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8月2日

文件下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 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