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梧州市代表团何世恰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桂建函〔2022〕403号

何世恰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推动梧州城市更新,对接国家政策性银行获得政策性贷款,加快老旧小区城市改造”的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梧州市完善城市更新政策

我厅支持梧州市完善城市更新机制体制建设,指导梧州市先后印发《梧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梧州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梧州市开展城市更新行动提供政策保障。

二、积极对接政策性银行,指导城市更新项目融资

2022年1月,我厅联合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印发了《创新融资模式助推城市更新经验的通知》,推广兴安县、永福县探索金融支持城市更新模式,率先启动城市更新项目融资,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获得授信9.5亿元的先进经验,鼓励市县开展多渠道融

资,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进一步服务和指导各地解决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困难,我厅主动对接各地正在策划的城市更新融资项目,联合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跟踪和融资指导。目前,梧州市本级报送了2个项目,苍梧县、藤县、蒙山县各报送1个项目,我厅已分别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积极指导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融资。

三、加大力度支持梧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2019年以来,我厅支持梧州市对374个城镇老旧小区共计3.9万户实施改造,累计下达梧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5.57亿元,进一步补齐梧州市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2020年5月,我厅印发了《关于推广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做法的通知》,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南宁市在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设立“老友议事会”、引导国有企业平台融资参与改造等方面经验做法。印发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清单的通知》,指导梧州市试点打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典范,自治区财政给予梧州市示范项目倾斜补助资金932万元。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意见,继续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加大对梧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的融资支持,推动梧州市更多城市更新项目落地;继续指导梧州市积极打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项目,督促梧州市加快推进83个小区、9966户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开工。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