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22〕395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大乡村风貌改造资金的投入,并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不同乡村类型和发展趋势,精准科学指引和引导美丽乡村建设。在2021年12月参加主题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人大代表进站履职活动中,参加活动的村干部都反应用于改善环境的资金严重不足,村里的古建筑没有办法进行修缮维护,同时参加活动的同志也发现乡村风貌改造追风雷同没有特色”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至2021年,全区累计完成13万个基本整治型村庄;开工建设59个乡镇垃圾中转设施、488个村级垃圾处理(转运)设施;完成327个屯内道路硬化、6230个村屯公共照明等项目;实施248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完成保护发展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0.56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力度。一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钦州市各县(区)对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工作。二是加快推进乡村垃圾中转站和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三是持续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督促各地加快对传统村落的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组织专家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情况年度巡查。四是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民居保护修缮力度,组织开展乡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训。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答复落实不足之处,请您批评指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政府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0日